废弃矿区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2019-04-18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由大田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起草,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煤田地质勘查院、三明市自然资源规划所、大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大田县自然资源局、三明市森林资源管理站、明溪县林业总公司、大田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大田县骏原工贸有限公司、大田林业规划设计队、大田县茂林林业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建新、郑建灿、高上尧、乐景传、苏亨荣、李少玲、魏建忠、郑侠、陈贺铭、周庆生、洪向新、吴庆锥、邱兴荣、邹得棉、杨玉姬、范成垚、张珍、叶传界、苏志坚、余孟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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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5_T1830-2019废弃矿区植被恢复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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