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实施暂行办法(2019)
2019-04-22

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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