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为落实《2019年度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指导排污单位有序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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