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绥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房山区水质监测中心、北京市水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起草人: 王晓燕、颜焱、常伟、李云晶、马倩、王俭、刘蕊、牟学军、李锦时、戚嘉卓、李雷、陈姝蓉、杨成海、李阳、赵晓婧、王晓丹、李亚男、关菁、袁惠、初丽丽、张春立、刘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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