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消减技术规程
2019-11-20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曾昭文、韩辉、焉志远、佟斌、杨帆、曹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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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23_T+2483-2019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面源污染削减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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