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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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T2135-2014河北省《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本标准与DB13/T2135-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确定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引导性指标(2014年版的4.1,本版的4.1);
——确定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引导性指标和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指标(2014年版的4. 2、4. 3,本版的4. 2、4. 3);
——确定现有水泥企业、新建水泥企业分步能耗引导性指标和水泥企业分步能耗先进值(2014年版的附录B,本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田丽君、韩益宏、 詹铁蕾、 王鑫、 王利人、 马婧婷、 王保军、 何亚冲、安士杰、 杨阳 、于秀慧、陶英川 、陈兴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1451-2011、DB13/T213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