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DB37/T 163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等57类重点工业产品;
——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5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7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9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部分为DB37/T 1639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7/T 1639.1—2015《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中的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本部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水正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晓、李福林、黄继文、吴振、王亚飞、陈学群、陈华伟、仇钰婷、张欣、徐丹丹、王开然、李冰、仕玉治、傅世东、黄栎洲、高黎明、王志伟、赵奇、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