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2020-09-11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0
167·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