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第4章中关于现有生产企业能耗限额值以及新建或政扩建生产企业限额准入值的规定为强制性的,真余内容均为推荐性的。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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