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便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20-09-30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海关技术中心、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宜宏,付海滨,李晓东,姜玲玲,金雁,胡姝,张敏,李丽娜。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06号,联系电话:024-2480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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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21_T+3304-2020畜禽粪便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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