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
2020-09-30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大数据协会、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烽火信息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大漠(天津)数字影像有限公司、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天津市兴先道科技有限公司、零氪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慧盾信息安全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锐眼(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拓甫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给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御峰金服(天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明、袁小梅、果植昌、由方岚、马倩、周志强、武占雪、赵滨元、肖哲、孙杰、左进、党鑫、宋华琳、杨贵军、李承东、梁涛、郑辉、王永磊、吴伯喜、李传凤、孟祥飞、王瑞、刘立民、朱瑞贺、张强、赵洪宇、阴丽宁、张青峰、于祺康。

0
160·浏览
附件
  • 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DB12T+976-2020.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