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2021-11-0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做好我市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我局拟定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发送至gutichu@tj.gov.cn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望积极参与,并感谢支持!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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