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2021-12-08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太鹏、杨先锋、赵凌飞、赵宇航、陈轲、黄冬、付博、刘莹、鲁鹏、崔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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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41_T2199-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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