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
2021-12-27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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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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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DB37_T445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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