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7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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