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空气中苯系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和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677—93)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3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
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订为《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目标组分由五种增加为八种;
——将标准溶液基质由二硫化碳修改为甲醇;
——增加了二级脱附毛细管柱分析方法;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 年9 月18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677—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0 年9 月2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