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
2010-06-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酒精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酒精制造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酒精分会、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6月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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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洁生产标准++酒精制造业_HJ+581-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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