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评估和控制抗虫转基因植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要求,规定了对非靶标生物影响、基因漂移、生态适应性和靶标生物对抗虫转基因植物产生抗性四项生态环境安全检测的步骤和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9 月 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