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 [2008] 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给水系统; 4.取水工程; 5.水处理工艺流程; 6. 水处理药剂; 7. 沉淀(澄清)构筑物; 8.排泥; 9.应急措施。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规范的适用范围,由原规范的只适用于黄河高浊度水,扩展到适用于全国范围高浊度水的给水设计;现规范所指高浊度水,包括界面沉降高浊度水和非界面沉降高浊度水。
2.全面总结原规范发布以来我国在该技术领域发展的新技术、新经验,重点是水源取水和预处理工艺系统的优化,泥沙输送处理与处置的新内容和有关设计参数。
3.新增高浊度水给水设计中安全供水和应急措施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邮政编码: 730000) 。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孔令勇 戴之荷 马小蕾 毛继程 厉彦松 付忠志 刘冬平 孙晓霞 张建锋 陈树勤 武福平 罗万申 郝立栋 袁一星 贾万新 章伟民 赫俊国 熊易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沈裘昌 张晓健 万玉成 刘延澄 吕启忠 吕品祥 张智 武道吉 郄燕秋 贾瑞宝 康旺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