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可交换酸度的氯化钡提取-滴定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连云港市环境监测
中心站、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仪征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12 月 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