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2 年10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3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