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协科发[2004]155号文)的要,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查设计协会组织全国化工环境保护设计技术中心站和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其代替《化工废渣填埋场设计规定》HG 20504-1992的基础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化工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度环境造成污染,保护环境,在对国内现有化工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化工废渣填埋场设计规定》HG 20504-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将《化工废渣填埋场设计规定》更名为《化工危险废物填埋场设计规定》;
2.增加“总体布置”章节;
3.对术语、选址、系统设计、封场、化工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入场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4,。增加“渗滤液监测”、“应急系统”等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化工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入场要求、选址、总体布置、系统设计、封场等,以及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和条文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技内容由全国化工环境保护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解释(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1号,邮政编码:300400)。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敬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全国化工环境保护设计技术中心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全国化工环境保护设计技术中心站、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孙效平 龚真强 费丽明 赵义武
主要审查人:张正华、季惠良、程新源、孔繁旭、向元红、宋晓铭、蒋少军、赵景霞、姚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