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控制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应用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06 月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4 年09 月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