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药工业
2018-12-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制药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科技大学、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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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药工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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