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和指导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工作,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的方法、产品制作、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