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金属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等相关问题的回复
2019-02-14

来信:
目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暂不发放总锌、总铜、总镍、总铬重金属自动监控设施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因此国内市场上以上设备均不具有相关证书,但目前梧州市有部分企业已安装这些设备,企业已进行自主验收,现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唯独缺少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处理,是否可以给其备案? 2.如果这些不具备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的自动监控设施,环保部门给其进行验收备案,在日后运行出现问题,如数据超标、比对不合格等,环保部门进行了立案处罚,企业以没有环保产品认证等,不具备最基本的安装条件,不认可这台仪器的数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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