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来信: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的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个小时采样计平均值,或者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1、在环保日常执法监测的过程中,对于监控点无组织废气采集样品次数有没有详细的规定?譬如某一个监控点必须采集3个样品,采样时间达3个小时以上才能满足环保监督性监测的要求?2、如果某地区化工企业是集中在一个地区,企业与企业只有一道围墙分隔。因为下风向企业必然受到上风向企业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企业无组织废气监测是否不合适再安排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