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可操作性,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省厅认真梳理近两年来深度检查指导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以下简称《警示清单》)。《警示清单》共244条,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物的不安全状态102条和管理缺陷56条,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层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重复性发生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禁止或避免发生的事项,是《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表》的补充。
各地要立即将《警示清单》传达至相关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警示清单》,并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改,持续运用《警示清单》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