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
2018-09-03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我市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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