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10月12日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陕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7月5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