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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