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2021-12-2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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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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