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2021年12月8日市政府第一百零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潍政字〔2015〕13号)同时废止。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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