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2013-03-28

各市、县(区)环保局、财政局,宁东基地管理委员会环保局,自治区农垦局发展规划处:
为进一步深化宁夏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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