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卫生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张力军副部长在 2011 年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视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卫生厅制定了《广西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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