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广西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的通知
2011-06-27

各市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9]61号)及《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加强我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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