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2011-09-05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宁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训峰、席北斗、张列宇、刘锦霞、苏靖、熊瑛、王德全、张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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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64+T700-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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