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生态养殖规范 第4部分:库区养殖
2018-07-25

DB45/T1802 《渔业生态养殖规范》共分成四部分,具体如下:
——第1部分:基础控制点;
——第2部分:池塘养殖;
——第3部分:工厂化养殖;
——第4部分:库区养殖。
本部分为DB45/T1802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梁军能、肖珊、龙光华、郭中宝、谭芸、徐鸿飞、荣仕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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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渔业生态养殖规范+第4部分:库区养殖(DB45_T1802.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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