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指导方案
2019-01-25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特编制了《广西秸秆露天禁烧区的划定和综合利用指导方案》。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开展本市秸秆露天禁烧区的划定和综合利用工作。
附件:1.广西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指导方案
2.自治区有关部门名单
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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