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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