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分级;
——第2部分:检验方法。
本部分为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8420.2-2001《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检验方法》。
本部分与GB/T18420.2-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96h换水式生物毒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为静水式生物毒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2001年版的3.2,本版的3.1),增加了半数有效浓度的术语和定义(本版的3.4);
——在采样、送样和样品保存一条中增加了关于基液的内容(本版的5.1.1和5.1.2.2);
——在实验生物一章增加了4种实验生物及其相关内容(本版的6.1~6.4);
——增加了基液和合成基钻井液的贮备液配制方法(本版的8.1.2.1.3和8.1.2.2);
——增加了以生长作为观测指标的生物毒性试验方法的相关操作(本版的8.4.6.2.2);
——修订了结果的有效性的部分内容(2001年版的10.1,本版的9.1);
——在附录中增加了部分数据处理和结果计算的方法示例,以及生长毒性试验的原始记录表(本版的附录A~附录F)。
本部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本部分起草人:黄韧、魏社林、吴进孝、郑琰晶、王颖、王国栋、周锦。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420.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