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超草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湖北金洋冶 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红涛、许开华、周继锋、王喜安、李新战、闫梨、常银甫、闫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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