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部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 1808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皮革鞣制加工业
——第2部分:皮革制品制造业
——第3部分: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业
本部分为GB 1808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了GB 18082-2000《制革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 18082-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调整了标准的结构;
——修订了卫生预防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预防距离标准限值,调整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平阳县卫生监督所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曾士典、洪燕峰、徐礼源、张伟、杨文静、陈瑞生、佟冬青、陈松林、方黄虹、徐青青、王黎荔、闫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