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部分4.2、4.3、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1807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8个部分 :
——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 ;
——第2部分:纯碱及碳酸氢钠制造业;
——第3部分:硫酸制造业;
——第4部分:硝酸制造业;
——第5部分:盐酸制造业;
——第6部分:硫化碱制造业;
——第7部分:黄磷制造业;
——第8部分:氢氟酸制造业。
本部分为GB18071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56—1989《黄磷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本部分与 GB11656—1989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
—— 调整了标准名称 ,并依据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调整了标准结构 ;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两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建立了生产规模分档;
——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 :中 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攀钢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绵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金银龙、张文勇、洪燕峰、曾秀诗、张伟、高恩革、高天华、刘江、刘冉、黄婵、蒋恩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11656—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