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部分4.2、4.3、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1807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 8个部分 :
——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
——第2部分:纯碱及碳酸氢钠制造业;
——第3部分:硫酸制造业;
——第4部分:硝酸制造业;
——第5部分:盐酸制造业;
——第6部分:硫化碱制造业;
——第7部分:黄磷制造业;
——第8部分:氢氟酸制造业。
本部分为GB18071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63—1989《硫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本部分与GB11663—1989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调整了标准结构 ;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两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建立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 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安市防疾病预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金银龙、张文勇、洪燕峰、速丽媛、张伟、吴建生、周毅、李志春、朱海林、涂程、高源、杜秋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11663—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