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GB/T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拟分为以下若干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 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本部分为GB/T 32151 的第2 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亮、郭伟、林翎、唐进、李鹏、陈亮、陈健华、鲍威、郭慧婷、余思杨、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