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2015-11-19

GB/T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拟分为以下若干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 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
本部分为GB/T32151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健华、张昕、林翎、陈亮、郑爽,刘海燕、鲍威、孙亮、郭慧婷、徐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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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_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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