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018-12-2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合成革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吕竹明、李艳萍、 蒋 彬、扈学文、 冯庶君、乔 琦、 孙慧、杨滁光、白卫南、 刘连伟、 张青玲、 赵建明。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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