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炼钢工序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
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炼钢工序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
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肖莹、李艳萍、王笑、张磊、姜琪、杨奕、吕杰、杨宝玉、吴礼云、张青玲、刘玉忠、张昕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