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全面提升海域管理水平和效率,服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我厅对《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细则》(粤海渔规〔2018〕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8月12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